详解棒球规则中的满垒挤兑分判定
当比分胶着、满垒见真章,一记四坏球、触身球,或滚地强迫推进,常把三垒跑者“挤回本垒”。这一分究竟算不算?很多观众、甚至新手裁判都会犹疑。本文聚焦“满垒挤回分(俗称‘挤兑分’)”的判定逻辑,在不堆砌术语的前提下,拆解棒球规则中的关键情形与易错点。
– 何为“挤回分”
指在满垒下因“强迫进垒”产生的得分,包括四坏球保送、触身球(死球推进)、投手犯规(balk)或击出滚地球迫使各跑者前进。本质是强迫关系驱动的“被动得分”。
– 判定的两条铁律

- 核心一:强迫优先。只要第三个出局是强迫出局(force out),即防守在被迫跑者到达下一垒前完成踩垒或有效申诉,该分一律不计,无论跑者是否已先触及本垒。
- 核心二:时机性出局。若第三个出局不是强迫(例如对非被迫跑者的触杀),则形成“时机性出局(timing play)”,只要三垒跑者已在第三出局前踏本垒,分数有效。
– 关键细则与易错区
- 打者未达一垒的连锁效应:满垒四坏后,若打者跑者因干扰或被申诉“未踩一垒”而出局,强迫关系未解除,第三出局为强迫时,该分不计。
- 死球推进的稳定性:触身球与投手犯规多为死球/无对抗推进,通常直接记分;仅遇裁判改判(如打者拒绝前进被判出局)才会取消。
- 本垒封杀必定无分:满垒滚地球在本垒“踩垒”完成封杀三垒跑者,属于强迫出局,无论先后顺序,该分一概不算。
- 申诉出局的性质:对“被迫跑者漏触应达垒位”的申诉,性质为强迫出局;若为第三个出局,分数不计。对非被迫跑者的漏垒申诉则为时机性出局,按先后判定分数。
– 案例速读

- 案例A(两出局,四坏球保送):一垒手接回传踩一垒形成第三出局,即为强迫第三出局,挤回分不计。
- 案例B(少于两出局,满垒滚地):捕手踩本垒封杀三垒跑者再传一垒双杀。对本垒的封杀已否决得分,该半局此球的本垒分不成立。
- 案例C(两出局,暴投推进):三垒跑者先踏本垒得分,二垒跑者在三垒被触杀为第三个出局且非强迫。属时机性出局,若得分先于第三出局,分数有效。
用这两条铁律统摄细节:“强迫第三出局,分数必不计;非强迫第三出局,比拼踏本时机。”在复杂的满垒回合中,把握强迫关系是否解除、第三出局的性质,即可快速完成“满垒挤回分”的准确判定与规则说明。
